明末佛教研究 11

第一章 明末的禪宗人物及其特色

第一節 緒言


佛教本以實踐為主,理論的思想,乃是為了實踐的目的。所以,佛教雖有浩瀚的教典,都是為了如何實踐佛的教法而出現。所謂佛教的實踐方法,大別不出三類:一是持戒,二是習定,三是修慧。可是,此三者,以戒為基礎,慧為目的,定為發慧的主要條件。自印度以至中國,乃至目前的佛教所到之處,無一不是基於這三項原則(註一),否則,雖名為佛教,卻不是佛教的本色了。

因此,佛教雖從思想的角度及教團的形態而言,分有南傳與北傳,北傳又分為顯教與密教,顯教又分為禪及教,教又分派,禪也分派。他們的主要修行方法,仍皆以戒定慧的三無漏學為依準。而且,自古以來,「從禪出教」(註二),「藉教悟宗」(註三),是相互為用的。唯有真的實踐,始能產生真智慧,而為大眾說出究竟清淨的不思議法,也唯有依靠正確的教義指導,始能實踐正法,而明其自心見其本性。因此,中國禪宗,雖以「不立文字」為其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