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佛教研究 13


由於傳承的關係,代表了法統的延續,也證明了修證經驗的可靠性;所以自宋朝的《景德傳燈錄》(註四)之後,有《建中靖國續燈錄》、《聯燈會要》、《嘉泰普燈錄》、《五燈會元》等諸書(註五),記述禪宗諸家的系譜,經元朝,迄明初,又出了《續傳燈錄》及《增集續傳燈錄》(註六)。正如明初玄極的〈續傳燈錄序〉所敍述的史實一樣:「吳僧道原,於宋景德間(西元一〇〇四年),修《傳燈錄》三十卷,真宗特命翰林學士楊億等,裁正而序之,目曰《景德傳燈錄》,自是禪宗寖盛,相傳得法者益繁衍。(宋)仁宗天聖中(西元一〇二三~一〇三一年),則有駙馬都尉李遵勗,著《廣燈錄》。建中靖國初(西元一一〇一年),則有佛國白禪師,為《續燈錄》。淳熙十年(西元一一八三年),淨慈明禪師,纂《聯燈會要》。嘉泰中(西元一二〇一~一二〇四年),雷菴受禪師述《普燈錄》。宋季(紹定間,西元一二二八~一二三三年)靈隱大川濟公,以前五燈為書頗繁,迺為粹成《五燈會元》。」(註七)

以上序中所敍六種燈錄,除了《廣燈錄》之外,餘均被收在《大正藏》及《卍續藏》的史傳部。然後,經過一百六十年,至明初(西元一四〇一年),玄極輯出《續傳燈錄》,又過一百九十年,至明末的萬曆二十三年(西元一五九五年),瞿汝稷集《指月錄》。西元一六三一年,有《教外別傳》、《禪燈世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