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佛教研究 183

尚得提起內觀內審的「體究」之法,究此能念的我及所念的佛之本體是什麼?用此方法,既屬淨土行者的持名,又似禪者參話頭。目的在於肯定禪法的功能,攝收禪者,歸向淨土,稱為禪淨雙修。

至於蕅益所說的事持,是指在理路的信念上,尚未到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的程度者,以為我能念佛,念的是自心之外的西方阿彌陀佛,所以如迷失的幼兒,憶念母親,呼喚母親,等待母親來迎救援。理持則此念佛之人,已知能念的此心,及所念的彼佛,本是同體,只是尚未現證同體的經驗,所以假佛的名號,繫念不已。雖只是繫念佛號,卻已心繫於佛、心向於佛、心應於佛。若此念佛之心不亂不散、不改不變,此心即是佛心佛土,所以不必另用參究的方法了。這一點,我們必須先從天臺宗的理事觀中瞭解,例如無盡傳燈的《阿彌陀經略解圓中鈔》所述:「理中一心,要須先假持事中一心,以為其本。理中(一心),不過用解力而融之通之,使無滯事相,以為殊勝之因。」(註四三)可知天臺學者的「理」,不是方法的經驗,而是知解力。禪宗講求悟境,天臺重視斷惑,悟境是可以用話頭等方法突現的,斷惑則是逐步完成的。天臺的圓教中人,是信念的理解與佛一體,不是實際地經驗到與佛一體。所以只要深信,此一現前的介爾一念,與三世諸佛,無二無別,再假以事修,便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念佛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