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佛教研究 43

均可找到關於他們的或多或少的傳記資料。後一項的三十二人之中,僅僅傳燈、弘贊、錢牧齋、瞿汝稷之四人,另有資料可考。從資料所見,傳燈是明末天臺學派的巨匠,弘贊的戒律學註釋很多,錢牧齋的《楞嚴經疏解蒙鈔》多達二十八卷,瞿汝稷《居士傳》卷四四介紹得相當詳細(註三)。

可見明末的禪籍,未必就是出於禪者之手,禪籍的作者,多半是禪門的子孫,但也有其他宗派的人,或者是不屬於任何宗派的人,只是不為弘揚佛法,為了保全史料的流傳。

另外,被諸燈錄的作者,視為禪者的人物,不論他們的嗣法系統是否明確,既有禪門的作略,便算作禪門的禪者。可是,他們的興趣範圍,有些人則不僅是活動於禪宗的園地,所以也有不少禪宗以外的著述。未被視為禪者而有禪籍傳世者,則不算是禪者。

又有曾經留下語錄,並被編集成書,收於《卍續藏》中的明末諸禪者如:法會、達觀、德清、慧經、圓澄、元來、元賢、元鏡、元謐、道獨、明懷等諸人之中,也有幾人留下了不少禪宗以外的其他作述。

依據如上的標準,得稱作明末的禪者,且有禪宗以外的作述傳世者,則有十一位,六十五種書。他們是:(1)祩宏十八種,(2)真可六種,(3)德清十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