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佛教研究 68

第七節 明末禪者的修證經驗


禪宗脫胎於印度佛教的瑜伽師,瑜伽師重視禪觀的修行,禪宗則重視自心光明的開發,兩者都是著眼於自內證的經驗,則為共同的原則。如果脫離了修證經驗,而談法脈的傳承,便是笑話了。中國禪宗,目的不在於定或通的修得,而在智慧的顯現,至於如何達成此一目的,那便是禪宗的修證方法,有關修證方法的問題,留到下節討論,現在先介紹明末禪者們的修證經驗。

禪者的修證經驗,便是「省」及「悟」的過程及其現象。禪宗的公案,大多即是敍述歷代禪師們自己省悟以及省悟其弟子的事例。每一位禪者從修行中得到較深較大的省悟經驗之後,便是另一個新公案的出現。不過在諸燈錄類的禪籍之中,不一定每一位被列名的禪者,都會留下可資傳誦的公案,多半是千篇一律地公式化了、概念化了,毫無特殊性及新鮮感。即以本文所舉明末清初的一百一十七位禪者而言,能有修證經驗的資料可據者,實在有限。今再從有限的資料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幾位大德,作為本節的內容。

當然,明末之際,禪宗的人才輩出,堪稱為中國近世佛教的中興時代,那也決計不僅由於明末禪僧的教育程度較深,或文化水準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