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111

重罪不可悔,半壞或多半壞者中罪可悔;女人由淫欲煩惱而利用器物入女根(陰道)中(今人所謂手淫)而受淫樂者,犯下罪可悔。

有隔與無隔,準上可知。

犯戒均在於心,如無邪淫之心,即不會主動去犯邪淫戒,萬一受到強力的逼迫,而被姦污,若於被姦之時,了無受樂之感,雖被姦污,不為破戒。這在佛陀時代,有些比丘比丘尼,已經證得阿羅漢果,或因睡熟之際,或因病苦之中,也被淫女及暴徒之所強姦,但因羅漢已經離欲,斷無受樂之理,所以並不犯戒。

因此,淫戒也有開緣:若為怨家所逼,而不受樂者,無犯。

邪淫的範圍,不唯不得與夫婦以外的男女發生曖昧關係,即使自己的夫婦,亦有限制:

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不得行淫;除了陰道,不得行淫;除了夜間的臥室中,不得行淫。最好還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欲,子女婚嫁之後,即行禁欲。

因此,邪淫的罪過,分為三品:與母女姊妹父子兄弟六親行淫者,為上品罪;與夫婦之外的一切男女邪淫者,為中品罪;與自己的妻子於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