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113


在古代,妄語的散播僅在有限的範圍之中,受騙的人,不致太多,今日的人類,有報紙、電話、電報、電視等作為散播妄語的工具,只要運用得巧妙,妄語的力量,無遠弗屆,說一句謊,可以欺騙全世界的人。

遠古的妄語,僅限於語言,如今除了直接的語言,更以新興印刷術的文字作為媒介,語言說過即消失,文字不但欺騙一時一地的人,更可於時空之中做縱橫面的滲透。

我們可以斷言:打開每天的報紙,報紙中便有很多很多的妄語,從時人的談話,到商業的廣告,誰能保證它們含有幾分真實的意向?特別是記者筆下的花邊新聞,不能說其全屬捏造,最低限度有好多的情節,是出自記者先生聰明的臆想。但是,可憐的讀者,誰個不受騙!

所以,今日來提倡戒除妄語,是絕對必要的。

妄語在佛教中說,分為三大類:大妄語、小妄語、方便妄語。最重要的是犯大妄語罪。大妄語具備五個條件,即成重罪不可悔:

妄語的定義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覺言覺,覺言不覺,不聞言聞,聞言不聞。

妄語的方法是自妄語、教人妄語、遣使妄語、書面妄語、理相妄語(現異惑眾,表示已非凡夫的身行威儀,又如默認、暗示、點頭、手勢)等。

凡是存心騙人,不論利用何種方法,使得被騙的人領解之時,不管能否達到妄語的目的(如求名聞利養),即成妄語罪。

故意的互相標榜,甲說乙是聖人,乙也說甲是聖人,以期求得第三者的恭敬供養,而實則皆非聖人者,也算大妄語罪。如果不以大妄語騙人者,一切欺誑,皆屬小妄語。若為救護眾生,菩薩可作方便妄語,比如有醉漢要殺某人,實見某人而騙醉漢言未見某人者,無罪。

大妄語具足以上所舉五個條件,成重罪不可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