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131


照規矩,五戒八戒,皆應一一個別受,不得大眾集體一齊受,但在今世傳戒的場合,多是集體受的。究其個別受的原因,是在心不外緣,境界寧靜,戒師的開導,以及納受三皈五戒的戒體,可以一心一意,全部領會,受得上品戒體。否則,人多聲雜,心不寧靜,也不專一,那就差了,甚至不能得戒。因為戒品分三等:

如果心猿意馬或者聽不清戒師的言語,或者聽若罔聞,糊塗隨眾而跪拜起立者,只能種種善根,根本無戒可得。但在集體傳五戒時,如此的情形,卻大有人在。所以,如能方便做到的話,最好是個別受五戒。

根據讀體大師所編的《授三皈五戒八戒正範》,共有十項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