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將僧尼二部整齊劃分地統計說:「比丘戒,略則二百五十,中則三千威儀、六萬細行,廣則無量;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戒,中則八萬威儀、十二萬細行,廣亦無量。」這都是數理玄學性的統計法,實際上也未必如此的呆板。
比丘戒的波羅夷及僧伽婆尸沙,各部律中都同樣是四棄十三殘,比丘尼戒自僧伽婆尸沙起,各部律本,即有不同之處:《四分律》(《大正藏》二二.一〇三二頁─一〇三三頁)是十七僧殘;《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是二十僧殘;《五分律》(《大正藏》二二.二〇七頁中─二〇八頁中)雖與《四分律》同為十七僧殘,但其內容又有互異之處;《十誦律》也是十七僧殘;《僧祇律》則為十九僧殘,這是比丘戒與比丘尼戒的不同處。
比丘戒共分五篇七聚,比丘尼戒沒有不定法,只有五篇六聚,這是二部不同處。
比丘與女人身相觸,不論大、小、死、活,不論上下部位,凡故意與之皮肉相觸者,僧殘罪;比丘尼與男子身相觸,須是成年人,明知對自己有染污心,自膝以上、目以下、腕以後,故意相觸者,波羅夷罪。這是二部不同之處。
比丘知他比丘有粗惡罪如四棄十三殘,而為他覆藏不舉其罪者,犯波逸提罪;比丘尼知他比丘尼犯波羅夷罪,不自表白,不向僧團舉罪,犯波羅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