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315

第一章 菩薩的層次與境界

第一節 何謂菩薩


我們通常都可聽到「菩薩」的稱號,乃至也可以將「菩薩」二字作為恭維他人的美譽。所以,菩薩一詞對於一般人的印象,既是崇高偉大的,也是平易近人的,既是神聖莫測的,也是簡單普通的。其實,能夠真正瞭解菩薩的層次及其境界的人,並不太多,尤其是從未聽過佛法的人們,認為凡是泥塑木雕或石刻彩畫的一切神像鬼像,都是叫作菩薩,那更是屬於莫知所以的觀念了。

菩薩,原是印度梵文bodhi-sattva的音譯,全譯是「菩提薩埵」,意譯是「覺有情」,覺是覺悟、覺了、覺知、覺見的意思;有情是眾生,眾生是眾緣和合而生的意思;也是眾多生命的意思。但是,眾緣和合的眾多生命之中,有的是有情愛及情性的動物,有的是沒有情愛及情性的植物乃至礦物等等,此處所說的眾生,是指有情愛及情性的生命,所以稱為有情。將「覺有情」三個字的兩個單語組合起來,含有兩重的四層意思:一重是發心上求無上覺(佛)道的有情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