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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中帶重的有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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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通國(及殺生)入軍,戒中含有輕重兩條:為人作差使送信,所以犯輕;因此而致兩軍相殺,所以犯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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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放火損燒,戒中含有輕重兩條:焚燒是犯輕戒;損他財物則為犯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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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依官強乞,戒中含有輕重兩條:依仗官勢所以犯輕;強取他人財物,所以犯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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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為主失儀,戒中含有輕重兩條:為主而失禮儀所以犯輕;損失三寶財物,所以犯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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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違禁行非,戒中含有輕重兩條:詐現親附之相,所以犯輕;自身毀謗三寶,所以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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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畜(同蓄)作非法,戒中含有輕重兩條:畜(同蓄)用輕秤小斗,所以犯輕;取人財物等,便犯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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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含多的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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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販賣,戒中有三條:(1)賣良人,(2)賣奴畜,(3)賣棺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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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不能救生,戒中有兩條:(1)救生免殺,(2)亡日講法以救亡者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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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輕新求學,戒中有兩條:(1)受戒儀式,(2)法師依恃自解經律大乘,並與國王等為善友而不答新學菩薩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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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惡伎損生,戒中有六條:(1)賣男女色,(2)自手作食,自磨自舂,(3)占相解夢,(4)咒術工巧,(5)調鷹方法,(6)和合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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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違禁行非,戒中有四條:(1)密謗三寶,(2)為人媒婚,(3)每月六齋日及每年三個長齋月殺生,(4)心(想)及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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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畜作非法,戒中有六條:(1)畜刀箭等,(2)輕秤小斗,(3)因勢取物,(4)害心繫縛,(5)破壞成功,養貓狸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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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觀聽作惡,戒中有五條:(1)不得看鬪,(2)不得故聽音樂等聲,(3)不得嬉戲,(4)不得作卜,(5)不得作賊人之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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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故入難處,戒中有三條:(1)頭陀,(2)布薩,(3)坐夏及冬令如法,不入難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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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條,應講不講,戒中有兩條:(1)教化他人建立塔寺僧房等,(2)教於災難之時,講說大乘經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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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條,受戒非儀,戒中有兩條:(1)受戒威儀,(2)僧不禮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