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應於每半月說戒布薩之前,必須悔淨。否則,有犯不淨,而聽說戒,便成覆藏罪。《善戒經》說:「若比丘犯波夜提罪,不慚愧不生悔,聽菩薩戒者,得偷羅遮罪;若比丘犯偷羅遮罪,不慚愧不生悔,聽菩薩戒者,得僧伽婆尸沙罪;若比丘犯僧伽婆尸沙罪,不慚愧不生悔,聽菩薩戒者,得波羅夷罪。」(《大正藏》三〇.一〇一五頁中─下)這是菩薩覆藏,重於本罪的緣故;這又是菩薩戒重於聲聞戒的一例。這也是受了菩薩戒的人,不可不知的一件事。
第三節 菩薩的說戒布薩
明末弘贊律師認為菩薩無羯磨法,於其《梵網經菩薩戒略疏》卷八中說:「受菩薩戒時,亦無羯磨,惟對佛菩薩像前三白,即是羯磨。」又說:「今不云說戒羯磨,而云說戒布薩。」又說:「一未受心地大戒,二曾受已犯。犯有二種:一犯十重,未曾得見好相,二犯輕垢,未曾對首懺悔,俱不聽共作布薩。」(《卍續藏》六〇.四五九頁D)
羯磨法是聲聞僧所獨有的一種議事法,也是住持佛法住世的一種僧團軌則。菩薩有化世的責任,有護持佛法的責任,而較少主持佛教的責任;如果是菩薩比丘,仍以比丘身分住持佛教而不是以菩薩身分住持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