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43


從上表看出,上座部佔了絕大多數,大眾部僅僅一部律而已(《摩訶僧祇律》又稱《僧祇律》,應屬大眾部),事實上這是非常可惜的事,大眾部的發展,雖然引出了大乘佛教,大眾部的典集──律與論,所傳的卻是太少了。

第三節 律部傳來中國的歷史


中國之有戒律,始於三國時代,曹魏廢帝嘉平二年(西元二五〇年),由中天竺曇摩迦羅,在洛陽白馬寺譯出《僧祇戒心》及《四分羯磨》。

其餘律部譯出的時間如下:

以其譯出的地點及盛行的時間上說,《十誦律》雖是姚秦時在關中(陝西)譯出,到六朝時則盛行於長江下游的地區;《四分律》的譯出地點也在關中,它的譯出時間比《十誦律》只遲了七年,但到隋朝才有人弘揚,到了唐初才由道宣律師的大力弘揚,而成為中國律宗的唯一法脈;《僧祇律》的譯出時間,比《四分律》晚了五年,它是在建康(南京)的道場寺譯成,六朝時在北方稍有弘揚;《五分律》比《僧祇律》又晚出了五年,它在建業(也是南京)龍光寺譯出之後,則殊少有人弘揚;《解脫戒本經》比《五分律》晚出了一百多年,它的內容與《十誦律戒本》相同,故也無可為說;《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又稱《有部律》)的譯出,比《五分律》遲了將近三百年,正好是在南山道宣律師(隋文帝開皇十六年至唐高宗乾封二年,西元五九六~六六七年)以後的四、五十年之間,當時的律宗,正是《四分律》的鼎盛時期,所以義淨三藏,雖然遍精《有部律》,奈何孤掌難鳴。依照律的內容而言,《有部律》為最多,也最豐富,可惜直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