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5

自然難得清淨了。或者以戒律太嚴肅,條文又繁瑣,使人望之生畏,感到不易堅持,或堅持亦難到底,無形中便鬆弛了。

佛曆二五〇五年春,我在星洲方便禁足期間,在《無盡燈》上讀到聖嚴法師作的〈受戒學戒與持戒〉及〈戒律的傳承與弘揚〉,覺其慧解敏穎,文筆犀利,所言切中時弊,深為感動。當時曾以《燈》刊讀者的名義略致薄敬。在那文末談到弘一律師嘗自檢驗,認為自己非但不夠比丘的資格,也不夠沙彌的資格,甚至連一個五戒滿分優婆塞的資格亦不夠。一個聞名持戒的律師,還不敢以滿分五戒淨人自居,可知戒條是如何地謹嚴難守了。明朝的紫柏大師,脇不著席四十餘年,猶以未能持微細戒,終不敢為人授沙彌戒和比丘戒,到不得已時也只為人授五戒。蓮池大師嘗自稱為「菩薩弟子」或「沙門」,不敢以比丘自居。蕅益大師閱過律藏之後作「退戒緣起」,認為一向所受的戒不合法,沒有做比丘資格,自稱「菩薩沙彌」,太虛大師亦有「比丘不是佛未成,但願稱我為菩薩」。從古今高賢的謹嚴處,知戒律是如何的嚴格,不易如法受持,但亦不能因持得不夠圓滿就不持,應量力求受,不逾繩墨,才不負弘揚戒律者的用心!

自來在佛門中提倡戒律的人,以上座碩德為多,青年人來談戒律的倒不多見。今作者聖嚴法師,年輕志高,學富力強,從研究戒律而弘揚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