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50

律宗更是寂寞得可憐了;通《四分律》的,可記者僅是京城大普慶寺的法聞而已。同時由於南宋以後的禪宗,曾經一度盛行,故對唐宋之間的諸家律學撰述,既然無人問津,也就散失殆盡。

到了明朝末葉,弘律的大德,又相繼而起,比如蓮池、蕅益、弘贊、元賢等,均有律學的著述存世;約與蓮池大師同時的,另有如馨古心律師,專弘戒法,如馨的門下有性相、永海、寂光、澄芳、性祇等;在寂光(三昧)律師以下,著名的弟子有香雪及見月(讀體)二人。

但自香雪及見月之後,清朝二百幾十年,律宗的門庭,除了徒有其表的傳戒燒疤、跪拜起立等形式之外,已經沒有真正弘律的人了!晚近則有弘一、慈舟兩位大師弘律而已!(燒疤是晚近中國佛教的陋習,與受戒根本沒有關係,請注意!)

事實上,自南宋之後,由於律書的散失不見,明末諸大德雖想弘律,仍是續接不上古德的典型或氣運,更加說不上媲美於唐宋的成就了。說來,我們是很幸運的,因為,以前散失的律書,日本多還保存著哩!今後,當有一番新的弘律的氣象出現了,但願真能出現這一弘律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