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抄錄如下:
「無論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皈時,最重要點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三寶是何意義。第二,當受三皈時,師父所說應當十分明白,或師父所講的話,全是文言不能瞭解,如是絕不能得三皈;或隔離太遠,聽不明白,亦不得三皈;或雖能聽到大致瞭解,其中尚有一二懷疑處,亦不得三皈。又正授之時,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此最要緊,應十分注意;以後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三結,無關緊要;所以諸位發心受戒,應先了知三皈意義。又當正授時,要在『皈依佛』等三語注意,乃可得三皈。」(《律學要略》)
以此可見,三皈雖然簡單,要想如實得到三皈的戒體,卻也並不容易。我們相信,準此而論,如今有許多的三皈弟子,是沒有得到三皈的,如果自知沒有得到三皈,不妨請求各自的皈依本師或另請他人,重新增授一次。這在集體數十人或數百、數千人的大規模皈依儀式中,是最不可靠的,唯其種種善根而已。
從宗教情緒的養成和培植上說,受戒的儀式越隆重,越能激發虔誠之心,受戒的要求越嚴格,越能使人生起神聖莊嚴之感。求受三皈,本來只要請求一位皈依師,在佛前三說三結便可。為了鄭重其事起見,明末南京寶華山的見月律師,編了一部《三皈五戒正範》,那是比照菩薩戒乃至具足戒的傳授儀則編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