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宗教學 113

遂常以我等之父(Pitānaḥ)一語呼神。猶太教雖也在〈以賽亞書〉第六十四章第七節中呼神為「我父」,但此種例子很少。到了基督教,才常用天父呼上帝。

《吠陀》以人類皆為神之子孫。例如生界的祖先摩㝹(Manu)及先界之人的祖先耶摩(Yama)及耶彌(Yami),為人間最初之兄妹,是最先的死者,同為遍照神(Vivasvat)的子女。人類的祖先是摩㝹,摩㝹是由遍照神與工巧神之女沙羅尼尤(Saranyū)所生,人類也即是神的子孫。可知《吠陀》的宗教思想,遠較猶太教靈妙得多。同時,在人類本皆具有神性的前提下,後來即與「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偉大思想,先後接通。

《吠陀》的實際生活


此所謂實際生活,是指人神交接的生活,人要與神交接,便得借用如下的幾種方法:

人死之後的命運


許多學者以為印度的宗教是厭世主義的,其實在吠陀時代的雅利安人,卻是抱的現實主義及樂天主義的態度,對於死後的未來是不大考慮的。但皆深信其人雖死,死後尚有一種個人人格的存在,類似後世俗稱的靈魂之說。在《阿闥婆吠陀》,說明此死後之靈,住於天、空、地之三界。其所理想之地,即是生於死國之王的耶摩天國。《梨俱吠陀》中說:凡是對神行苦行的聖者、戰場喪生的勇士、不惜財物而作供祀的人,皆入此天國。

在此天國,有無限的光明,有急流的水,稱為最高的光明界,人間所見的星宿,即是入此國之聖者的光明。一般亡者住入這個天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