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印度是由奧義書時代以下的共通思想。大體言之,梨俱吠陀時代並未見有輪迴思想,據學者的考察,此一思想起於梵書時代,而圓熟於奧義書時代。因在《梵書》中雖說到輪迴問題,只是片段的。故關於輪迴境界的種類、業的賞罰期間、靈魂往返的狀況,及與輪迴說不可分離的解脫問題,皆不明瞭,到了《奧義書》,始將此等問題補充起來。所謂解脫(Mokṣa)、涅槃(Nirvāna)、不死(Amṛta)、無上界(Niḥśreyasas),皆為欲脫離此輪迴之境而達於永久不動的狀態。所以輪迴之說與解脫思想是不可分離的。
輪迴之說的起源
以革爾拜氏(Garba)繼承格夫氏(Gaugh)之意見,謂係由原始的土人信仰,移於雅利安人的。因為此一思想在雅利安人的同一血脈的歐羅巴人並未產生,其他各地也未產生,獨產於印度。
至於業說,學者以為也是起源於下層信仰,業的思想起於《阿闥婆吠陀》。《阿闥婆吠陀》認為人之有意或無意而犯罪,必有相當的罰,故有除罪的咒文。因此,罪這樣東西,就像是一種物質(如佛教說一切有部主張的無表色),甚至罪也可以使他人感染而犯罪。更進一步說,一切的善惡之業,必有各各個人應負的責任。此責任感之及於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便是業說的成立。然而,《阿闥婆吠陀》,乃為印度社會下層信仰的代表,其中混入有不少土著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