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宗教學 298

3.經院(School)時代,係指第九世紀至十五世紀之間以阿奎那多瑪(Thomas Aquinas 西元一二二五或一二二六~一二七四年)為代表的神學。4.近代神學,係指文藝復興之後為了抗拒與迎合近代哲學科學而出現的教會思想。唯以近代的神學,除了有鑑於經院及其以前基督教哲學之不合乎理性,不得已而將神學劃為自然的(Natural)與啟示的(Revealed)兩部分而外,並無新奇可取之處。所以本書僅以介紹前三期的大要為原則。

所謂基督教的神學,就是利用哲學的思辨方法及理念,來為基督教的一神信仰,求得學理上的根據。基督教的信仰,本來極其幼稚,它與原始宗教的本質,僅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差。從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基督教的根本思想,實與各原始民族的宗教相同,並且也即是從原始民族中發展出來。這在本書的前數章中已經分別論列。然而,許多原始宗教,多已沒落消亡,或在苟延殘喘。唯獨基督教能夠歷久不衰,原因即在於基督教能夠及時吸收外邦的、時代的新思想。它為了適應環境並達到征服異己的目的:若能用破壞的手段完成任務,即行毫不容情的毒辣摧毀;若在無法破壞時,即用懷柔政策來研究之、吸收之,終於融化而吞蝕之。基督教從使徒時代以來,從來未嘗忽略以鬥爭為求存的唯一原則。故對異己者的動向,特別敏感而時時求變,求將異己者變為他們自己而後已。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