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宗教學 368

這是借異民族的文明來對婆羅門傳統文明加以再認識而得的結果。因此,留在拘羅平原的傳統的婆羅門教徒,既對恆河流域的新文明感到不以為然,卻又在無形中接受了這股新文明的進步思想的影響。《奧義書》以後的婆羅門教的哲學,即是如此而來的。佛教以後的婆羅門教之復興,就是由於吸收了佛教的優點,變成了它們的養料。佛教的出現,便是恆河流域新文明的最高的代表。

佛陀的出現


佛陀(Buddha)是覺者的意思,是自覺、覺他、究竟圓滿的意思。西元前第五、第六世紀時的印度,思想混亂,各說紛紜,唯物唯神,苦行樂行,傳統的與反傳統的,各各走向極端的偏激。這種現象實在不是人類之福,因此而有佛陀的應現,倡出了苦樂中道的教化。

佛陀就是佛教的教主,他約生於西元前五六〇年至四八〇年,這是根據南方所傳《善見律眾聖點記》的說法;近世日本學者宇井伯壽的《印度哲學研究》中,則推定佛陀的年代是西元前四六六年至三八六年,此說頗受一般學者的重視。

「佛陀」是在他成道以後所用的聖德尊稱。他姓喬答摩或譯為瞿曇(Gautama),這是釋迦族(Śākya)的一支,父名淨飯王(Śuddhodana),母名摩耶夫人(Māyā),生於喜馬拉雅山麓的一個小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