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出離生死而入涅槃。
那麼,眾生之成為眾生,又是怎麼來的?
佛教不講究最初的來源問題,也不說明最終的境界狀態。佛陀教化的目的:不是在使人們滿足哲學及科學上的興趣,而在指出了苦惱的現象及苦惱的根源之後,告訴你如何解脫苦惱;當你解脫苦惱之時,佛陀的任務即已完成。因為縱然告訴了你最初是怎麼來的?與你實際的苦惱毫無幫助;當你尚未親證涅槃之時,縱然告訴了你涅槃的境界,你還是莫名其妙。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當你親證解脫之後,一切問題均可迎刃而解。與其如神教的假想亂說,不如乾脆不說,這確是佛陀智慧的過人之處。
眾生之為眾生,是由十二因緣而成。十二因緣即是四聖諦中的苦諦和集諦的分張與連續。由十二種因緣而連續成為眾生生死的三世流轉。現舉它們的名目及次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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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即是貪瞋癡等的煩惱心、惑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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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即是前生由於無明之惑而造的善惡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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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即是所造種種的善惡之業,匯集成為托胎投生的生命主體;但這不是一般人所說的固定性的靈魂,佛教也不承認眾生有固定不變的靈魂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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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色:即是托胎後的身心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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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即是胎兒的眼、耳、鼻、舌、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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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即是出胎後自己的眼、耳、鼻、舌、身,與外在的色、聲、香、味、觸,相互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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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即是由接觸外境所感受到的苦及樂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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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即是由厭苦喜樂而貪染五欲諸事的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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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即是因了欲愛而對貪染諸境所起的取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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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即是由於今生造作了善惡之業,便有了未來受生受死的果報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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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即是由今生的業,感受到來生的五蘊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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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死:來生既有五蘊之身,必將老病而死亡。
以這十二因緣,連貫成三世因果,表明苦諦與集諦,說明了凡夫眾生的生死循環,若不解脫,永遠都是在十二因緣的範圍之內。所以十二因緣或苦集二諦,乃是生死法;三法印和滅道二諦,才是出世的解脫法。
以十二因緣配合苦集二諦與三世過程是這樣的:無明與行,屬於過去世的二種因,是集諦;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世的五種果,是苦諦;愛、取、有,是現在世的三種因,也是集諦;生、老死,是未來世的二種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