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諸法,是指一切的事物和因事物而產生的觀念。前面所說的諸行,主要指的是:色、受、想、行、識的五蘊。色蘊包含一切的物質世界;受、想、行、識四蘊,包含一切的觀念世界。五蘊實則是總括了凡夫世間的一切現象。五蘊的現象既是無常的,那麼,凡夫平時所以為我及我所有的物質和精神、身體和心想之中,實在沒有一個「我」字可求了。物質的元素,剎那剎那都在變動它們的位置和成分;精神的心想,也在念念不停地變更它的所緣的對象和能緣的素質。佛教不以為人有固定不變的靈魂,就由此緣生的道理而來。因為前念的心和後念的心,它所含的素質即已不同。由於念念不同,所以才有上升和下墮的可能。因為五蘊無常,所以身外之物固然不屬於我,個人的身體也不是真實不變的我,乃至主宰此一生命的心識之中,也不可能找到一個永恆不變的我。既已明白了諸法無我的道理,那就不該再為「自私」去做奴才;一切的煩惱,卻是因了不能打破「自私」的迷惑而惹起。如能不做「自私」之「我」的奴才,那他立即就是解脫。

所謂涅槃寂靜,即是指的解脫境界。一般人誤以佛教的無我觀是消極厭世的,佛教的涅槃說是逃避現實的。其實,佛教的無我,旨在否定「我」的功利觀念,並沒有否定「我」的責任觀念;因此,佛教的涅槃,旨在解脫「我」的煩惱,而非放棄「我」的責任。所以,涅槃的性質分為有餘涅槃、無餘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