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是仁道,但是「仁」算不算博愛?《書經》上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泰誓〉中)是不是民主精神的平等觀,又〈禮運大同篇〉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夠不夠得上平等的水準?再如墨子所主張的:「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已經打破了彼此人我的界限;比起耶和華上帝所說「信我的才得永生」,要博愛得多。孟子說:「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篇)孔子對山梁之雉「三嚊而作」,也是不主張用殘忍的手段宰殺畜牲之謂。這些精神比諸基督教的《新約》、《舊約》,以為上帝造萬物就是為了給人享用的說法,到底那個博愛?吳先生,我可以告訴你,你不要在《辭海》、《辭源》上做多少冤枉工夫,認為博愛兩個字是舶來品,請問你對於中國文化的「仁」字認識清楚了嗎?「民胞物與」,這是什麼境界,懂嗎?
因為我是站在中國人的立場說話,而且吳先生也承認「孔聖人」的,所以我這裡只和吳先生討論中國的思想。其實真要和他談起佛學來,恐怕他又要說「對於佛教盡量避免作正面的檢討」(四四頁),因為他根本不懂得佛學是什麼。正像胡適之先生說,不懂古文的人絕對不能批評古文一樣,在這一篇駁文之中,我們不難想像,吳先生雖然生吞活剝地用佛教的六道輪迴來詆毀佛教,但他只是從《辭源》、《辭海》上拾了幾個便宜名詞而已,所以是生吞活剝地牽強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