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造出來(?)向你領教,就請你耐心地聽下去罷!
你說:「當基督教進入中國以後,面臨一個百孔千瘡的舊社會,一面要拆毀舊的,一面要建設新的,實在是責任艱巨,不易為力。」(四〇頁)啊!偉大的基督徒,你們太偉大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你們原來還是新中國的興建者,我們卻都不知道,實在失敬之至!
吳恩溥,我在歌頌貴教哩!你高興嗎?你是不是以為你這幾句話,使我悟到了你們所謂的真理?但是且慢,我的話,下面還多著哩!
請問,你所說的舊社會,是指怎麼樣的舊,新建設又是怎樣新?再問: 國父的《民權初步》和黨章,是不是算社會建設,但它跟你們的《聖經》與教會,有沒有任何瓜葛?至於 國父遺教的心理建設、物質建設、政治建設,在你們基督徒的立場來估價,能否算作新建設呢?那它們對基督的教理又採納了多少?因為我不懂,所以急待你吳先生的啟示,可以嗎?為了真理,請你給我指點迷津。不過吳先生,照你的大作駁文中看來,你說:「這些舊的,已經形成了中國人的風俗、習慣、制度、生活。」(四〇頁)其中的「風俗」、「習慣」、「生活」三項,卻是民族形成的五大要素之大半,你如果「一面要拆毀舊的」(四〇頁)這個舊,便是中國的風俗習慣制度生活,那你那個所謂「建設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