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研究 293

我們既然就是上帝,所以也是萬物的主宰了。吳恩溥,我是不是說對了?如果我錯了,你們的三位一體也就錯,如我沒有錯,你們的權威觀念,卻又成為武斷,因為凡信上帝的人便即等於上帝,那又何必要信上帝?信了自己不就等於信了上帝嗎?既然信自己就等於信上帝,那麼我們也用不著耶穌捨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了。這倒又可以和中國人說的「靠天吃飯要餓死」這句話不謀而合了。吳恩溥,你們基督徒對這兩個問題,應做什麼處置?因為它們兩個互不相容,彼此矛盾,到底那個是真理?孟子說「熊掌與魚」不得兼取,你們打算怎麼辦?你們是不是對著《聖經》發愁了,因為《聖經》本來不是真理,你們偏要硬說它是真理,致使你們弄得騎虎難下了。其實你們可知道,現在這部包括了六十六個篇章的《新約》、《舊約》是怎樣編成的?我願意抄幾段文字向基督徒們討教一下。

近人,美國紐約《求真理》(The Truth Seeker)雜誌的編輯,史密司(CharlesSmith)先生,在〈天平上的新舊約〉裡考證說:「在二百五十多篇猶太基督徒的著作中,只有六十六篇被基督教新教徒們武斷的定為聖典。」又說:「在起初的一百五十年中,基督教的《聖經》,只容納了些猶太人的神祕書篇。《新約》的完成則在第二世紀五十年代之後,是由愛林那氏(Irenaeus)從四十多篇福音書及許多的〈使徒行傳〉,一篇〈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