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研究 298


我想以吳恩溥先生為基督徒的代表,來商討一下宗教非宗教問題,希望吳先生打起精神看下去。

吳先生說:煮雲和尚對於「宗教」問題,更是「妙語如珠」,令人歎為觀止。他說:「世間的宗教,大家公認的有四種:1.佛教,2.天主教,3.基督教,4.回教。」(一二頁)吳先生又說:「照這樣說,不但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算不得宗教,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一三頁)

很顯然的,從這兩段文字中看來,煮雲法師首先即將基督教列為宗教,繼而又在宗教之中否定了基督教,無怪乎身為基督徒的吳先生,要罵人家「神經出毛病」了。事實勝於雄辯,讓我們靜下心來看看,究竟是那一個出了毛病。

儒家對宗與教的解釋很恰當,謂「開宗明義」,謂「修道之謂教」,簡潔明朗,痛快已極。

合起來說,宗教,乃是有所宗而必有所教的意思。如果某一個單位團體或組織,只有所宗而沒有所教,那只能稱之為同祖,卻不能稱為宗教。像中國的廣東人,他們的宗族觀念特別深,不同的兩家宗姓,每因細微小故,常會引起械鬥的流血事件;但他們只是同祖,同祭一個宗姓的祖先,卻不能因了同一個祖先而有特殊的文化思想拿來教人。「修道之謂教」應該怎麼講?這句話出自《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