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仰人鼻息而受盡洋氣的方法,不覺得可恥嗎?當然不是根本辦法,當然覺得可恥。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很簡單, 國父說:「建國之首要在民生」,我們只要肯與政府合作,服從政府的領導,響應號召,刻苦耐勞,同心協力,去實行政府的建設計畫,不久的將來,民生問題解決以後,誰說不能與歐美各國並駕齊驅呢?
現在我們有一個結論了:我們需要解決的是民生問題,而不是宗教問題;民生建設的實業計畫,是要採取西洋的科學知識與科學技術,而不是猶太的基督精神。中國到底要不要基督,我不想再說別的話了。說一句老實話,基督教如果真要在中國求生存,對於人生與宇宙的看法,尚須向我們東方思想學習,庶幾可以不落於怪謬。
一五、究竟那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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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徒是否熱愛祖國
吳恩溥先生說:「《舊約》歷史幾乎全部記載著許多建國英雄的英勇事蹟,像約書亞、眾士師、掃羅、大衛、尼希米,甚至宗教領袖都肩負著復興祖國的神聖任務,如撒母耳、以斯拉、但以理、以利沙等。」(二二頁)像這樣的論據,實在屬於似是而非,我們應該認清,《舊約》中的記載,乃是基督徒為他們宗教的祖國奮鬥,他們是為以色列民族求發展的奮鬥,並不是基督徒在以色列以外的國家出力賣命,不像中國春秋戰國時代,楚國人可以跑去秦國效忠一樣。由此可見,基督徒只愛他宗教的祖國,並不愛所在地的祖國;基督教在中國,當然也不會愛上中國,否則,民族自有其民族的獨立精神,何必要基督教來改造呢?改造,翻新,便即等於征服(一個國家與民族的革新,乃是推陳出新。如日本,雖然經過了明治維新的新,但是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並沒有因新而被廢除)。就以基督徒將中國祖先列為外邦神一例來看,便可說明一切。談起愛國,我倒想找出一位被基督教會所殺的愛國者來了。十五世紀的法國女英雄貞德,她執戈從軍,戰敗了英國人,反被賣給英國人,以女巫的罪名活活用火燒死。雖然後來被尊為聖女,但是「女巫」的罪名是來自基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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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怎樣講孝
關於這個問題,吳恩溥先生說得非常勉強,他說耶穌不准許做兒子的埋葬父親;耶穌不認母,而稱母親為婦人,並不是不孝的證據。現在我把這幾段文字,從《新約》裡抄下來,跟吳先生再來一次新的估價: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節)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五節)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翰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四節)
吳先生的解釋:「第一段,是主耶穌呼召門徒跟從他宣揚天國福音,拯救萬眾。那人藉詞拒絕,要回去埋葬他父親以後再說,也就是說要等他父親死後才來。」(二六頁)不過我要請吳先生指出,「要等他父親死後才來」這句話出自《聖經》那一章節?是不是你自己的意思?如照字面解釋,耶穌是將不信上帝的人,都看成死人,相反地,人如信了上帝,就該拋棄他們不信上帝的父親。這比起中國的聖人大舜來,何止天淵;舜的父親那麼壞,舜還是把他當父親看待。耶穌的門徒因為信了耶穌,就連父親也不要了,這算什麼話!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論語.為政》)耶穌懂嗎?吳先生對於第二段耶穌不認母親的解釋說:「〈馬可〉一段原來是主耶穌講道時他母親兄弟來找他,主耶穌特地藉此講到天國的『天下一家』的大道理。」(二五頁)因為其中有「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那麼我要請問吳先生了:耶穌的母親,是不是信仰上帝的?要是信了的,何必要問「誰是我的母親?」因為信了上帝的便會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了上帝旨意的人便是耶穌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要是耶穌的母親尚未信仰上帝,那又為什麼不信呢?耶穌既能救人,反而救不了自己的母親,可見耶穌的不行。難怪耶穌被釘於十字架上的時候,讓人家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而使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了。」如以耶穌驅鬼醫病,以水變酒,能使狂風巨浪平靜下去的那套所謂得自上帝的權柄來說,那他很可以使得所有不信他的人,都來信他了,何況是他自己的母親呢?那麼既然信他的人,都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親,又何獨先要否定他自己的生身母親呢?可見吳先生是強詞奪理了。說到第三段,耶穌稱他的母親為「婦人」,依照吳恩溥先生說,這是「希臘語法」,因為煮雲法師不知道希臘語法,所以曲解了《聖經》,而以為「婦人」兩字是不孝。那麼我要請教這位精通希臘語法的吳先生了,希臘語法的「婦人」一詞,譯成英文應該是怎麼說,譯成中國話又應該怎麼說?假如可以譯出很好的意思來,何以不能乾脆直譯,而要譯成Woman(這一節的英文是Jesus said to her, "Woman, what right do you have to tell Me? My hour is not yet here.")和「婦人」呢?誰都知道,翻譯外文的基本條件,是信達雅,如今《聖經》的譯者,將這「希臘語法」譯得既不達義,又不高雅,更談不上信實與可靠的東西,你說那些負責譯經的先生們是不是該打屁股?同時耶穌對他母親說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的話來,是不是一個孝順兒子應有的態度呢?難道這又是「希臘語法」?
其實呀,基督教的主耶穌,根本就不承認他的生母瑪利亞的,他以為他是神的兒子,而不是瑪利亞的兒子,他以為瑪利亞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不可能生出一個神的兒子來;他之所以從瑪利亞的腹中出來,那是神的意思,神要使得《舊約.以賽亞書》中的預言應驗,才令他的獨生子耶穌,向童貞女瑪利亞借了一條出生人間的道路(說起來,這種苦心太幼稚了,與中國人比較一下,實在太愚笨,不如像孫悟空,乾脆就是石頭縫內蹦出來的好,不僅徹底否認父母,且能更神祕化),所以耶穌是絕對否定瑪利亞的地位的。事實上,耶穌為什麼要這樣說呢?第一,耶穌是私生子,為了洗刷這一私生子的恥辱,他不得不去借用神話來提高自己的身價。第二,耶穌否定了人間的生身母親,說成是上帝的兒子,那麼他的地位就可以高於世人而使世人聽從他的權威領導了。
由此可見,耶穌是位獨裁主義者,為了自己的地位,不惜否定他的母親,像這樣的人物,要說他是孝子,那麼世界上就不會再有不孝的兒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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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孝道
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像耶穌問:「誰是我的母親?」稱母親為「婦人」,對母親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語氣中還有絲毫敬重的成分嗎?既然不敬,他就是將自己的母親當作狗子和牛馬一樣看待了。
中國漢代的羅集人才,有一句格言:「求忠臣於孝子之門」且以「孝廉」並舉。可見中國人講孝,除了「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還有更大的意義。《孝經》上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今日當以國家為君),終於立身。」所以秦漢儒家,要以孝為一切道德的根本了。我們從「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的三句話中,可以明白除了父母尚有國家與個人。國家是代表全體同胞,個人是說明克己修身。
講到這裡,我又要給吳先生解答一個問題了。吳先生說:「煮雲和尚自你削髮受戒,斷絕六親,遁跡空門以後,如果上有雙親的話,誰去敬養雙親?」(二四頁)從這一段文字裡面,告訴了我們,基督徒的心地,何等的不夠坦白!不說耶穌否定父母(基督徒說耶穌為童女所生,木匠約瑟,當然不會被耶穌承認是父親的了),反指和尚六親不認,這算是什麼態度?
不過我可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場,給吳先生做一次義務解答好了。佛教講三世因果與六道輪迴,三世是指過去世、未來世與現在世。又有過去三世、未來三世與現在三世,這樣推演下去,三世這個名詞,便代表了整個所有的時間與空間,也就說明了無始無終與無極無限的生命觀。吳先生問:「究竟這個輪迴從何道開始?」其實這等於小孩子問我們:「圓圈圈的起頭在那裡?」同樣的天真,因為六道既然稱為輪迴,那麼輪迴,就是循環不絕的意思了。因為佛教的宇宙觀中,地球僅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個小世界而已,輪迴的六道,卻是遍及所有大千世界的,所以當地球尚未形成之先,或者在地球毀滅以後,六道的因果,依舊不受限制。我知道吳先生問這句話的用意,他以為佛教贊同生物進化論的科學理論,他就想以這句話來推倒人家,因為進化論對於生物進化解釋,是由單細胞動物而演變到人類的。那麼六道的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應該是從畜生以下的生物開始向上演進,而不是輪迴的流轉了。事實上,吳先生的手法確是不夠高明,他以為人家的宇宙觀,也跟基督教一樣的褊狹哩!我在前面已經說過,地球上的生物尚未進化到人類階段的時候,那些必須獲得人生果報的眾生,很可以不來地球上訪問,他們可以去他方世界報到,同樣也在輪迴的範圍之內。至於輪迴的始末,六道之中,任何一道,都可能是起點,也可能是終點。假如人在人道中,做了應得畜生果報的惡事,人便直接墜入畜生道;人若有了天大的功德,便可死後進入天堂,享受天人的福報;人若能夠發菩薩心,修菩薩道,便可脫離輪迴生死,直接由人道而超出六道之外,進入不生不死的菩薩境界。這種道理,實在非常淺顯,吳先生不懂,奈何!
至於「菩薩道」三個字,我想加以解釋一下,《維摩經》說:「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大正藏》一四.五三八頁上)所以修菩薩道,就是入世救世的精神;換言之,服務社會人群,就是菩薩道的修行方法。
由於三世因果與六道輪迴的道理,我們便不難推知,自從無始以來,不知已經有過多少次的生死輪迴,而在每一生死輪迴之中,都有一父一母,那麼我們想想看,我們該有過多少父母了。問題至此,也就馬上解決,就是說,和尚出家,宗旨在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眾生之中,卻有著過去無量數的父母,為救無量無數的父母,才去出家求道,道成以後,再為累生的父母說法,使得父母超出三界,脫離生死苦海,這種行為實在是無上的孝道,比起墨子「視人之父若己父」又不知超過幾千百倍哩!
這與中國的「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非常相近,為救無量數的父母,才出家學佛,學成後就為父母說法,其中便有了克己修身的「終立於身」,與孝敬父母的「始事於親」;出家人弘揚佛法的對象是一切眾生,度一切眾生,乃是「中於事君」,乃是國家觀念的擴大。
最後我要反問一個問題:國家的青年國民,入營服役,是不是違反了孝養父母的原則?我想凡是本書所有的讀者,都會給我一個滿意的回答──「不是」。因為當兵的目的,是在為國家盡忠,為民族盡孝,中華民族是我們的父母之邦,民族是家族的擴大,佛教呢,則是將現在的父母,推念到了三世六道的父母,這種觀念,該是多麼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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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那個自由
吳先生在駁文中引了兩段《新約》: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二節)見於駁文三二頁。
「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六節)見於駁文三二頁。
吳先生以為這就是基督教講自由的證據了,其實,我們仔細想想:「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到底屬於自由還是他由?「真理」,前面已經說過,基督的真理,即等於權威,權威就是基督的真理,那麼由於權威的力量,叫人家自由,不是成了他由?而以天父兒子的身分,給信徒自由,那就等於不自由。自由的意思,是由己而不是由他;基督教由於權威和由於天父兒子的自由,能算是自由,實在可笑!
中國人的自由思想,為時很早,像孟夫子在兩千多年前,便敢說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話來。如在中古時代的西方,誰敢說出「教民為貴,君王次之,教皇為輕」的話來,那就必死無疑了。
佛教之中,主張向我自己心中求解脫,求悟境,不仰人家送人情,所以佛教是徹底的由己,是絕對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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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平等的平等
我再摘幾段吳先生的引錄:
《聖經》又說:「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由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三二頁)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第五節)──(一八頁)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第六章第四節)──(一八頁)
這二段話中,分得非常明顯,就是說信徒與信徒之間是平等的,信徒與人類全體卻是不能平等的,信徒與上帝之間,更是階級性的,而且這種階級是屬於永遠性的,這該是多麼不合理呀!不過我還沒有忘記吳先生請問煮雲法師的話:「照煮雲和尚的說法,人不能做上帝,就是不自由,那麼全國人人都要做皇帝、做總統。」實際上,這種話不該由你們基督徒說的,皇帝的專制思想,固然跟上帝的權威觀念同樣要不得,但總統是民選的,人人都有競選的機會,要不然,請你去圖書館,借一部中華民國的憲法回來看看,第四章第四十五條,是不是印著:「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請問吳先生:在你們基督教的教條上,是不是可以加進一條這樣的文字呢?「一切世人凡德高望重者得被選為天國的候補上帝。」否則的話,你們就別再標榜平等兩個字了,免得人家說你們基督徒的思想封建。
一六、最後的審判
這篇文字到這裡,本當可以結束了的,但我沒有看到煮雲法師的原著《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這本書,很覺得遺憾,因此,便去拜訪了一次煮雲法師。我問煮雲法師:吳先生駁文的篇首,公開了煮雲法師一封致XX居士的信,信中既然說「有時間再寫一篇對付他」(前言二頁)為什麼直到現在還不寫呢?他對我微微一笑,他說:「我不想說什麼了,所要說的,那封信裡已經有了。」他說:「他是對我個人的責罵,而未敢對佛教,我是對基督徒整個的教義和行為批評,他不懂佛教,也只能在字裡行間,找說話的小毛病,我出此書是為的國家民族,只要對國家人民佛教有利益,我的目的已達到,他罵我個人與旁人沒有關係。所以我也不想再寫什麼了,因為吳恩溥那位先生,除了玩弄幾個粗淺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