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為了適用於印度社會而制的戒律,未必能夠適應於無盡的空間及無窮的時間。故在佛陀將入滅時,於《長阿含經》的《遊行經》中,告知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捨小小戒。」《毘尼母經》卷二稱此為「微細戒」;《五分律》卷二二也說到:「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這都說明了佛陀制戒,不是一成不變,其實是有相當大的變通性及適應性。
三
可是,後來的比丘們,相當保守,對於聲聞律儀,因為無人敢做修訂,以致傳到中國,便遇上儒家的倫理觀念與佛教的出家行為相抵觸,也踫上君王的權力與三寶的尊崇相衝突。加上中國的地理、氣候及風俗習慣,也跟恆河流域的印度不同,例如父母反拜出家的子女,沙門不敬權貴的君王,都在中國佛教史上產生過持久爭執的問題。又如印度的出家沙門,不事農工、不經商,全賴沿門托鉢以維持生活,到了中國,若非仰給於官府,便得違背戒律的規定,自耕、自炊、自食其力;在印度的僧團,無須恆產,僧眾個人不持金錢,而中國寺院,便不得不有寺產,以利耕作,僧人出門,亦不能不備路資,以供交通、衣食、醫藥等所需。在印度熱帶地區,沙門三衣一鉢隨身,即可度其修行生活,若有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