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持戒以「心地犯罪為重」(註一八),以「盡心為體」(註一九),故說菩薩以「能斷心」為尸羅,由此心能斷十不善法,便成尸羅波羅蜜多(註二〇)。尸羅波羅蜜多雖然總為三聚淨戒,而此能斷心,即是約律儀戒的十善法說,於此若具備了等起增上緣時,便斷十不善行,而為十種能斷心,因此要在具足等起戒增上緣時,才名十善業道。
至於文中所引月稱論師之說,即出於他的名著《入中論》,根據法尊法師譯出的《入中論》卷一,有關菩薩尸羅波羅蜜多與十善法的結合,有如下的一段論文:
「此以七能斷(身三口四)為相,無貪、無瞋、正見三法是七能斷之發起,故約能斷與發起而言,即十善業道也。戒圓滿、戒至極,德淨即清淨功德,淨字亦通戒,謂圓滿清淨也。」
因此而以偈頌曰:
「身語意行咸清淨,十善業道皆能集。
」(註二一)
文中所言發起,與等起增上類似,宗喀巴說,斷身口七不善業是自性增上,若無意三不善的等起增上,即無因緣完成身三口四的七不善業,故須以自性增上的七善業,配以等起增上的三善心,便成十能斷心而為十善業道(註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