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住庵院、或出遠方,亦未免有金銀之費,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慚愧。」(註四)
正因為中國的環境,無法比照佛陀時代的印度比丘來遵行戒律,所以明末的諸師,在思想上接受了天臺、華嚴以及禪的觀念;在持戒行儀上模仿成儒家的禮儀(註五)。從明末的戒律著作中,可以發現到《華嚴經》、《涅槃經》、《楞嚴經》的經文,和許多真言密咒,如《毘尼日用錄》和《沙門日用》等,就是如此混合而成的著作。而且像見月讀體(西元一六〇一-一六七九年)就用華嚴宗的教判寫《毘尼止持會集》,澫益智旭(西元一五九九-一六五五年)凡有註解,都用天臺家的模式。於是一方面把理念升高,將現實的運作看作無上的法門;另一方面由於現實環境的所限和所需,也不得不捨棄大部分印度傳來的繁複戒律,而採用了禪、密、天臺、華嚴及淨土等的修行法門及觀念,以彌補戒律生活之不足。無怪乎當時即有永覺元賢(西元一五七八-一六五七年)對某一種律學著作做了如此的批評︰「大都目不見律,而襲取他書。」(註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