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指要 158

縱然犯戒,也不必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通俗觀念嚇倒,凡夫地位的初發菩提心者,是嬰兒行的菩薩,就是要在七倒八起或九倒十起的情況下努力向上。凡夫菩薩,應以聖人做模範,卻不要將凡夫菩薩當作聖人來要求;佛法的因果報應,純屬自作自受,別無神明給你懲罰,卻有護法龍天及諸佛菩薩給你加被援助。雖然,罪分兩類:1.是性罪,2.是戒罪,性罪是不論受不受戒,作惡必受惡報。戒罪則犯了戒而得罪,輕者懺悔即無罪,重者比照性罪受報。

萬一不能將菩薩戒的十善法及十重戒全部稟受,乃至僅受其中一條,也是一戒菩薩。此在《優婆塞戒經》卷三說:「若受三皈並受五戒者,名滿分優婆塞,亦可於受三皈後,分受一戒、二戒、三戒、四戒,名少分及多分五戒優婆塞。」不過,菩薩戒既是「有犯不失」,我還是鼓勵大家來滿分受,寧可受而犯,不要怕犯而不受,道理已經說過了。

目前許多人最重要的疑慮是:不殺生,是否必須吃素?不飲酒戒,能否不受?我的說明是:

其實,以三聚淨戒,作為菩薩戒的基準而言,富有極大的彈性,能適應不同的層次及不同時地的菩薩行者。我為釐清此一觀點,曾於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九日,在中華佛學研究所假臺北市圓山飯店召開的第二屆中華國際佛學會議中,發表了一篇論文〈從三聚淨戒論菩薩戒的時空適應〉。原因是中國佛教號稱大乘,多數三寶弟子卻不知要受菩薩戒,受了菩薩戒的人,竟又無法把握菩薩戒的根本精神:止惡、修善、利益眾生。所以我也在同一會議的開幕典禮中,發表主題演說--「傳統戒律與現代世界」,做了這樣的呼籲--「戒的功德,在清淨與精進;律的作用,在和樂與無諍。這不正是我們今日世界每一個家庭及社會所需要的嗎?如以淨化身口意三業的十善法,再加上大乘菩薩的三聚淨戒:止一切惡、修一切善、利益一切眾生。以無染的智慧,消融貪瞋等煩惱;以清淨的戒行,導正社會的風氣;以平等的慈悲,接納一切眾生。在眾生群中成就菩提心,也助眾生發起菩提心。」

總之,以三皈、四願、三聚、十善組成的菩薩戒,乃是人人容易受持,人人應該受持的菩薩淨戒。我不敢更改菩薩戒,也無能發明菩薩戒,我僅參考了漢傳及藏傳的菩薩戒內容,配合現代的社會人心,來提倡實踐菩薩戒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