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指要 46

亦即是《梵網經》的十重,其持戒功德在於有心,由於心無盡,戒亦無盡,故稱為「十無盡戒」(註九)。

《瓔珞經》模仿《優婆塞戒經》卷三所說,三皈五戒得一分、少分、多分、滿分受戒,所以此經對於受戒多少的尺度,極為寬大,〈受學品〉有云:「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註一〇)十分即指十無盡的十條重戒,可以隨分隨力、隨各人所願所能而想受幾條即受幾條。

《瓔珞經》的受戒及持戒也極簡易,若於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諸佛菩薩滅後,請法師授,是中品戒;佛滅後千里內無法師時,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註一一)。在《梵網經》亦許自誓受,但須禮佛懺悔要見好相,始為得戒,此經則未說要見好相。受戒之後,一受永受,有受法無捨法,雖犯戒不失戒,且云:「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犯了十重禁戒,雖無悔法,但得重受;八萬威儀,皆名輕戒,犯了戒若對一人懺悔,即可滅罪(註一二)。若依近世學者大野法道等所說,《瓔珞經》及《梵網經》是中國本土的產物,《瓔珞經》極富彈性,能高則高,不能高則低,能受一戒也算菩薩,能持一時也有無盡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