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十善法,人們便有修行解脫道的機會。故在《中阿含經》卷一五第七十《轉輪王經》有云:此世界的人壽減至十歲時,便有一連七天的刀兵劫,劫後餘生的人們,便知共行十善法,乃至人壽增長到一萬歲時,也都是由於逐漸增行十善法的緣故(註五)。這也說明了十善乃是世間善法的常軌,是被佛法所肯定的,但卻未必要由佛說,未必出於佛教。正如日本學者土橋秀高氏所說,十善法是從世間法貫串到菩薩戒的(註六)。中村元博士,也有一篇文章〈十善之成立〉,他以為佛教所說的十善,是承受了婆羅門教及耆那教所標的五大誓戒之內容,就這樣在原始佛教中發展出來的。他說最典型的就是一部經典,叫作《修行者之功德》(Sāmañña-phala-sutta),在那部經中,介紹六師外道思想之後,便以佛教的立場,敍說出家修行者的功德。那是採取五大誓戒的前四項:捨斷殺生、捨斷不與取、捨斷不純潔的男女行為、捨斷虛妄語。這是佛教以前就有的印度社會的一般倫理,被佛教包容吸收,再予以改進而成了身三(不殺、不盜、不邪淫)口四(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的七善行,再加上意三(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而成為十善戒的體系。不過在《修行者之功德》那部經典中,尚未發展到這個程度,原因是這部經典尚未脫離耆那教精神的氣氛,而耆那教及當時的印度其他宗教,都從行為的結果看,不從行為的動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