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指要 95


佛說:「如斯眾善法,白淨十業道,悉能修行者,必得生天上。」

天讚:「往昔已曾見,婆羅門涅槃,久捨於嫌怖,能度世間愛。」(註二)

這是說能修十善白淨善道者,必定生天,也能入涅槃。故在《雜阿含經》卷三七的第一〇五一經,也說:

「殺生者謂此岸,不殺生者謂彼岸。邪見者謂此岸,正見者謂彼岸。」(註三)

此經以造作十不善業者,為居於此岸受苦報的凡夫,以修十善業者為居於彼岸已得解脫的聖者。我們從以上的資料,可以明白,修十善不僅能生天上,也能解脫生死入於涅槃。可是如果十善法僅是一般的倫理軌範,而不做決定性的非守不可的律儀來處理,大家雖然願得人天福報,十善法卻無約束的力量,所以能夠自動而且經常守持它的人就很有限了。故在《雜阿含經》卷一六第四四二經,釋尊曾以受持十善者的人數之少如手指甲上的塵土,不能受持十善者的人數之多如大地的塵土做譬喻(註四)。所以要將十善法列為佛教徒必須受持的律儀戒,乃是順理成章的必然趨勢。唯有把十善法當作佛教徒的戒條來遵守,才有強制實踐的拘束功能。故在《雜阿含經》卷三七第一〇六一經,便有如下的一段經文: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律,有正律,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律?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非律;何等為正律?謂不殺乃至正見,是名正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