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 102

均屬分別說系。它們不是極端的反大眾部者,後來大眾部轉出為大乘佛教,分別說系的聖典,多少亦有這種傾向,例如法藏部(曇無德部)出現較晚,該部所屬的《四分律》,被我國的道宣律師,視為通於大乘,也有其遠因存在了。

枝末的分裂


所謂枝末分裂,即是由大眾部及上座部的再分裂、又分裂,由此,二部、三系、四部、十八部、二十部,南傳的則稱為二十四部,便陸續出現。

在北傳的資料中,說到部派分張的有:西藏所傳《跋貝耶》(Bhavya)的教團分裂詳說;漢譯的《文殊師利問經》、《舍利弗問經》、《十八部論》、《部執異論》、《異部宗輪論》;南傳的有《大史》;大眾部有清辨造的《異部宗精釋》。據木村泰賢說,關於部派分裂,並有八種不同的傳說。

其中以南傳的《大史》,漢譯有部的秦譯《十八部論》(《大正藏》四九‧一七頁中─一九頁下)、陳譯《部執異論》(《大正藏》四九‧二〇頁上─二二頁下)、唐譯《異部宗輪論》(《大正藏》四九‧一五頁上─一七頁中),和大眾部的《異部宗精釋》為重要。另有正量部所傳的亦足參考。

本書因為藏傳《文殊師利問經》及《舍利弗問經》的分派,與有部說大同,故從略,有部三論則以《異部宗輪論》(《大正藏》四九‧一五頁上)為代表。茲列四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