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 149

支配器世間的生滅循環,乃是器世間在時間上的安立次第。但是,若不出世間,世間法的安立,不論有情世間或器世間,總是迴還不已、無始無終、因果相續、因緣生滅。

眾生之不脫生死,是由造業而得的果報,本論的〈業品〉,即在對於業說的剖析。業分思業及思已業,意業為思業,身、語二業為思已業。又將身、語二業各各分為表業及無表業。

眾生之造業,是由於惑的驅使,本論的〈隨眠品〉,即為疏導惑的問題。隨眠是由業的活動而引生的苦果,它有煩惱的意味。煩惱分有根本的(六種或十種)及枝末的(十九種)。惑又分作迷理的見惑及迷事的修惑,見惑迷於四諦之理,配合三界則為八十八使;修惑即是根本煩惱中的貪、瞋、癡、慢的四種,三界共有十種,欲界四種,上二界除貪之外,各有三種。又有所謂百八煩惱,即是見惑的八十八使,加十種修惑及十纏而成。(各名相請自檢閱法數)

出世間


分析世間法的目的,是在進窺出世間的聖道。《俱舍論》的〈賢聖品〉、〈智品〉、〈定品〉,即是說明悟界的果、因、緣。智有決斷義,分為有漏智及無漏智。生得慧、聞慧、思慧、修慧的四種,稱為有漏智;法智、類智的二種,稱為無漏智。智的功能在斷見惑。至於定,分為生得定及修得定,此兩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