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 67

又名「第一結集」。

何時開始有法與律


法與律,雖自第一結集之後始定,但在佛陀時代,已有了專誦律的律師,且於每半月布薩,各比丘均須隨其方處而集合誦戒。

同時佛世也有可誦的經典,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四四(《大正藏》二三‧八七一頁中),有長者要求國王准許於夜間點燈讀佛經的記載;又於同書卷四八(《大正藏》二三‧八九二頁上),有「紺容夫人,夜讀佛經」,並說:「復須抄寫,告大臣曰:樺皮貝葉,筆墨燈明,此要所須便,宜多進入。」考察有部律的成立,是在部派佛教時代,此等記載,當係傳說,但於佛世即已有了可誦的經律,則不必置疑。故有謂:「釋尊在世時,聖典的集成部類,至少有法句、義品、波羅延、鄔陀南、波羅提木叉─五種。」(參閱《海潮音》卷四六第四期第四頁下欄)

釋尊最初未必先已決定何時說法、何時制戒,漸漸地因對於各種問題的處斷、疏解、規定,才分出何者屬於生活規制的律,何者則屬於離欲修定的法。後世則有將律、經、論,配合戒、定、慧,當時卻不必如此呆板的,唯其律是以戒為主,法或經是以定為主,慧即存於戒、定之中。

結集的內容


第一次 結集,究竟結集了些什麼?大致說是經律論三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