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小部也有一殿,此殿多依僧房環繞,中間砌一丹墀。每一中部又必有一講經辯論場所,哲蚌寺分有七個中部,色拉寺分有四個中部,甘丹寺則分有兩個中部。
寺內職事分為二類:1.管理全寺財產者,稱為「機緒」,意為總管,有正副二人及助理多人,除為全體營謀生計之外,不管僧眾的威儀。2.管理全寺大眾威儀者,稱為「義鄂」,意為首座,在全寺中,以此職位的權力最高;亦有正副二人及輔助多人。維那只管大殿舉經,領眾誦經,不管威儀。
每一中部的職事,又分三類:1.堪布,意為住持,負責一個中部大眾的教育及威儀的教授教誡,在辯論場中以堪布為主,與政府接洽寺內諸事,亦以堪布為主體;故此職非有真學識不能勝任,除特殊因緣者外,均以「格西」充任,每一個中部設堪布一人及其助理多人。2.當家,每一中部有當家數人及其助理多人,負責財產管理與經營,並支配其用途。3.糾察,藏名為「格果」,意為策善,此乃殿內及辯論場中,監督僧眾的威儀。當家及糾察兩職,即普通僧人亦可充任,不必要有格西學位。
在各小部中,亦有類似中部的職位,唯其掌管威儀者名為「康村格梗」,意為小部中本年新來者的導師。此多依來寺的年限而任,在小部中出家的人亦須任過康村格梗之後,才進入老學眾,才對本小部內的大小事宜的羯磨(會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