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佛教史略 216


辛昌王即位之年(明洪武二十一年),典法判書趙仁沃,上疏:「近世以來,諸寺僧徒,不顧其師寡欲之教。土田之租,奴婢之傭,不以供佛僧,而以自富其身,出入寡婦之家,污染風俗,賄賂權勢之門,希求巨利。」於是提出辦法:寺產應「載諸公案,計僧徒之數而給之,禁住持竊用;凡留宿人家之僧,以犯奸論;貴賤婦女,雖父母喪,毋得詣寺,違者以失節論,其為尼者,以失行論;取祝婦人髮者,加以重罪;鄉吏驛吏,及公私奴婢,勿許為僧尼,僧徒留宿人家者,俾充軍籍,其主家亦論罪。」(《東國通鑑》卷五三)

趙仁沃是排佛的人物,當無疑問,雖其誇大與強調僧徒之失行如此,卻也不是空穴來風,所以他的辦法是如此的苛刻。雖其未必全為當局者接受,然他的影響卻是不可忽視的。

因此,到了恭讓王二年(洪武二十三年)六月,便有一位前典醫副正金腆上書,說了公道話:「今狂儒之淺見薄識者,不顧三韓之大體,徒以破寺斥僧為懷。噫!聖祖
(案:係指高麗太祖)
創業之深智
(案:係指觀山水地脈而創寺祈福)
,反不如豎儒之計乎?伏望殿下,上順聖祖之弘願,重營佛寺,加給田丁,以興釋教。」(《高麗史》卷四六)

可是高麗王朝已到強弩之末,排佛論者,已經形成了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