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佛教史略 43

鑑真律師


鑑真律師是揚州江陽縣人,十四歲時隨父入大雲寺,見佛像,受感動而求父親許他出家。唐中宗神龍元年(西元七〇五年),依道岸律師受菩薩戒,景龍元年(西元七〇七年)至長安。次年,受具足戒於西京的實際寺。嗣後即巡遊兩京,究學三藏。回到揚州,開始弘律,聲動江淮之間。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西元七三三年),道岸的傳人義威律師入寂後,他即以四十六歲的盛年,被許為天下授戒大師。據其弟子思託的《唐大和尚東征傳》載,當時的鑑真,已前後講大律及疏四十遍、律抄七十遍、輕重儀十遍、羯磨疏十遍。正在講律傳戒期間,又興建寺院僧舍,供僧十萬眾,造像不知其數。

到了五十五歲那年,發起赴日之願。係由於當時隨使來華的兩位日僧,榮叡及普遍,懇請他「東遊興化」。他問眾中何人願去?眾人默然。且有他的大弟子祥彥,力持反對意見,認為大海難渡,去者「百無一至,性命難存」。於是,鑑真拍案而稱:「是為法事,何惜生命,諸人不去,唯我即去。」祥彥聽了也說:「大和尚若去,彥亦隨去。」因此,紛紛表示相同意願者,共二十一人。

可是,要去日本,真不容易,先後六次,歷十一年,五次失敗,第六次才如願以償。前五次不是被官方發覺,阻留不放,便是在海中遇風,船破折回。其中最艱難的是第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