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佛教史略 87

並稱之為生身的如來。寂後由後醍醐天皇諡號忍性菩薩。

北京律的興起


日本史上站在平城京的立場,稱奈良為南都或古京,又稱為南京。上面說的是古京律的復興。因於另一律宗新支,從中國輸入,在北方的京都弘揚,故被分別稱為南京律與北京律了。

北京律的興起,歸功於俊芿及曇照。俊芿(西元一一八六~一二二七年)又號不可棄法師,先學臺密,後悟三學之根底在於戒律,故於三十四歲時,正治元年(南宋寧宗慶元五年,西元一一九九年)入宋,在中國留學十二年。自明州景福寺的如庵了宏受學南山律,同時也在華亭縣超果院學了天臺宗,又至臨安與禪教律諸師論道。東歸時攜去大小部律文三百二十七卷,天臺教觀文字七百十六卷,華嚴章疏一百七十五卷等。故在回國之後,重興京都東山的仙遊寺,改名泉涌寺,大張臺律之講筵。寂後,後小松天皇賜號大興正法國師,明治天皇加賜月輪大師號。

曇照(西元一一八八~一二六〇年)曾兩度來華,第一次於南宋寧宗嘉定七年(西元一二一四年)入宋,與俊芿同在了宏門下學律。居留十四年後返日,建戒光寺,大振律風。宋理宗紹定六年(西元一二三三年)再度來華,居八年回國,又建西林寺及東林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