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188

如法修行」;「受持、讀誦、正憶念、修習、書寫是《法華經》」等。在這中間,或是受持、讀誦、書寫,或是受持、讀誦、為他人說,都是為了相同的目的,即是在得經之後,當受持,受持之後,當常讀誦,讀誦之時當解其經義,明義之後當廣為人說,同時為了使得經典流佈於廣大的人間,在印刷技術尚未發明之時,用手抄寫是唯一最佳的傳播方式,所以鼓勵若自書寫,若使人書寫,均有無量功德。在此經〈法師品〉更有一段標準的句子:「如來滅後,其能書、持、讀、誦、供養、為他人說者,如來則為以衣覆之」,並說「若說、若讀、若誦、若書、若經卷所住處,皆應起七寶塔。」(註八)便是法師。

經典的獲得,除了自己書寫,請人書寫,便是向人「求索」。例如本經〈普賢菩薩勸發品〉即有:「求索者,受持者,讀誦者,書寫者」的經文。(註九)可知求法者,有兩途:一是親近善知識聽聞佛法,一是向有佛經者求索經卷。在未得經卷之前,當求索,當書寫;已得經卷之後,當受持記憶熟背;尚未熟背之時當對著經卷口宣句讀;熟背之後,不對經文即可朗朗背誦;凡有經卷之處,如有力量當為起塔供養,如供佛的全身;並為他人解說經文;同時書寫經卷,廣為流通。這是求法、學法、修法、弘法、護法的一貫方法,佛法的流傳,大致上便是依靠這樣的方式進行。古來的佛教徒們,不論程度深淺,不論學問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