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231

二、僧尼要有階級嗎?


標明階級的問題,對於近來部分戒長的比丘們,似乎很感興趣,似乎有意要將比丘、比丘尼分成許多明顯的階級。如果這是合乎正法的話,我倒是非常贊成的,可惜的是,這一觀念,怎樣也得不到正法律的支持。

今人若要主張用大衣的條數來區別上、中、下座,那麼下座與下座之間、中座與中座之間、上座與上座之間,究竟又以什麼來區別各自的戒臘先後呢?律中規定乃至戒臘差別一針影的時間,都要依次尊禮,難道這就不管它嗎?如說:「我們要創立新的制度」這倒真是經中所說:「法為非法,非法為法,律為非律,非律為律」的最好說明了!如果說:「這是根據隨方毘尼,隨時毘尼的原則,為了實際需要,而創出的時代制度。」這也未免已是落伍的倒車思想,時代的環境,日漸朝著平等與民主的方向在走,就以政府的文官制度而論,君主帝王時代的中國,階分九品,品品皆有不同的服式衣冠,到了民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