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一個對政府行文的空架子,會員利用教會而不服從教會,因為教會無權,也就變成了無能,因此,政府承認中國佛教會為人民團體,卻不重視這個人民團體的力量,例如:政府決定要將日治時代建築的東本願寺標售給商人,雖來徵求中佛會的意見,中佛會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向政府提出抗議,並由信佛的立委在立法院提出質詢,結果,在今(一九六七)年六月間,政府還是以「係接收日人的敵產」為理由,賣了一億多元新臺幣。此所謂自侮而後人侮之,中佛會不能產生力量,政府就不把它放在心上,這是力量的問題,不是政府的宗教政策特別對佛教不客氣。

由於如此,中國佛教會,是一個既倒不得也扶不起的爛局面,中佛會的辦公人員,僅有三個五、六十歲以上的老居士,他們的辦公費用,還得由當選了理事長的人另外設法。原因是號稱有六百到八百萬佛教徒的臺灣省,佛教會的會員僅有四萬五千五百多人,而且許多的會員,幾年也不繳一次會費,若非寺廟與外界發生了問題,或個人希望達到某種目的,而想利用到教會的一紙文件之外,誰也未把教會放在眼裡。一些熱烈競選教會理監事的法師居士,多半是為在他們的名片及履歷表上多加一行頭銜,不在其為教會的會務而將自己的智力和財力貢獻出來。少數真想做一點事的大德,又覺得教會的事務,千頭萬緒,無從下手。

然而,這幾年來,在大家不想負責中佛會的景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