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291

首先就不理會而於去(一九六六)年春天照舊規則傳了戒,然而,賢頓和尚也正是華僧大會主席團的主席之一。其癥結究竟何在?說穿了很簡單,藉傳戒的大法會,可以籌措一筆可觀的經費,用來推展其他的如上金門勞軍等的事業。

說起傳戒,那些熱心於此的大德們,可謂有功有過而過盛於功。當臺灣光復之初,本省的佛教道場,很多住持都是在家人,或已結婚,或係帶髮修行。因此而有智光、白聖、道源等諸老提倡戒法,首先在大仙寺開壇傳戒,創了重律尊戒的範例。接著就有靈泉寺、元光寺、碧雲寺、凌雲寺、寶覺寺、東山寺、十普寺、海會寺、超峯寺、大覺寺、臨濟寺等相繼傳戒;其中的寶覺寺、十普寺、臨濟寺均已傳了兩次,聖印法師在寶覺寺傳了兩次,今秋又要在他的慈明寺傳第三次。為什麼有如此殊勝的傳戒寺院?最初,確是為了成就戒法,弘揚律制,用續僧統,到後來,卻是全部變質,有的大德自己尚不知戒律為何物,竟也熱衷於傳戒,為的是能藉傳戒大法會的因緣,來莊嚴道場,翻修殿堂或增建寶塔。這種目的自也未可厚非,把錢用在三寶門中,總是值得鼓勵的好事。我所說的傳戒有過,是指為了爭取更多的戒子,可以放棄律制的規定,戒師及傳戒的寺院,到處去拉、去請、去勸,只要你能賞光來受戒,麻子、瞎(一隻)眼、跛子、癩子、聾子、無賴、神經病、癡呆漢、七十、八十的老婆婆、老態龍鍾的老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