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國,歷經為時千餘年的譯經工程,形成了翻經文學的特色,而在西元第六世紀之後,中國文學的風格便受到佛教翻經文學的影響。根據胡適之的《白話文學史》(臺北文光圖書公司,一九六四年再版)第十章說,佛教的翻譯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影響,至少有三大貢獻:
- 在中國文學最浮靡又最不自然的時期,佛教的譯經諸位大師如竺法護及鳩摩羅什等,用樸實平易的白話文體來翻譯佛經,但求易曉,不加藻飾,遂造成一種文學新體。
- 佛教文學富於想像力,對於那最缺乏想像力的中國古文學,有很大的解放作用。
- 印度文學往往注重形式上的結構,那些帶著小說或戲曲的形式,乃是古中國文學沒有的,他們的輸入,與後代的彈詞、平話、小說、戲劇的發達,都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佛經的散文與偈體夾雜並用,也與後來的文學體裁有關係。
胡適之又說,西元五世紀以下,佛教徒倡行了三種宣傳教旨的方法:
- 是經文的「轉讀」,即是詠經。
- 是「梵唄」,即是歌讚。
- 是「唱導」,即是宣唱法理,描摹天堂地獄,廣明三世因果,開導眾生。
這三種方法,便是把佛教文學傳到民間去的路子,也是產生民間佛教文學的來源。宣讀佛經,不易使人懂得,因此而有「俗文」、「變文」之作,把經文敷演成通俗的唱本。
六朝以下,律師宣律,禪師談禪,都傾向白話的解釋。到了唐代的禪宗大師們,有白話體的語錄出來,便為中國散文的文學上開一生面了。
因此,佛教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中的地位,據日本漢學家兒島獻吉郎的《中國文學概論》第六章說:「在文學上規定三教之位次,不得不置儒教於第一,佛教於第二,道教於第三。」在唐朝的詩人社會,佛教僧侶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