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為達成傳播佛法廣被人間的任務創作。古代的宗教藝術,是為少數人的信仰做表達,現代的宗教藝術,當與社會大眾的生活相接合。創作雖屬於藝術家的專業修養,功能則在於提供全體大眾善及美的教育環境。
藝術品應當有其各自的創作生命,宗教藝術又必須兼顧傳統與創新之間的承先啟後;現代人的宗教藝術,不僅當有其時代的特色,更須負起走向未來世界的使命。這也正是中華佛學研究所主辦這項學術會議的希望。
謝謝諸位,敬請指教。祝福諸位,平安快樂;祝福大會,圓滿豐收。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一日講於臺大思亮館「佛教文學與藝術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