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嚴格講究有無師承。
關於禪宗師承的問題,必須糾正所謂「傳法」這個觀念。一般人認為表面上衣鉢的授與,或名義上法眷的安立就是「傳法」,這是很大的誤解。「衣鉢表信」,《六祖壇經》說得很清楚,傳法的根本精神所在,是以心傳心,心心相傳,不在於表面的形式,而在你是不是誠懇接受師父的指導去修行,當你修行有了成果,便獲得師父印證,這叫「傳法」。因此「傳法」的意義建立在師徒之間,方法的不斷傳授,和境界的不斷證明,而「傳法」的因緣,也就直接靈活地表現於師徒的關係上。
師徒的關係,最初建立在方法的接受,這是較淺的智識性層面,任何人都有平等的機會接受方法的訓練,但當你依法修行,達到某個境界,開發了智慧心地,由師父加以印證,在印證的當下,師徒心心相印,便真正達到心法的傳承,這就超越了一切知識、思想、經驗的範疇,同時也不是每一個人輕易能達到的成就。
從方法的傳授,到依法修行,到獲得師父印證,整個過程都是非常嚴格慎重,做師父的人絕不稍假人情,所以佛法不賣人情,一定要你有了這個工夫,達到這個境界,師父才能答應說:的確!你已經進入這個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