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或經典上的文字記載,只是指點你通向修行的路徑、方法、過程和目的,這只是指示月亮在什麼地方的指頭,根據指頭所示的方向,你去尋找月亮,指頭不等於月亮本身。因此,佛心必須心心相傳,所謂「直指人心」,不能依語言文字來傳,叫作「教外別傳,不立文字」。
世界上文字起源最早的四大文明古國,至今也不過五、六千年的歷史,人類運用語言文字做工具來傳達思想、感情;說明事物、見聞;記錄經驗、歷史,文字的性質包含了抽象性的一切理念、概念、名相,不一定狹義的限於寫或印在紙面上的符號。這些符號不能直接傳達佛心,佛心必須從修行中去如實體證。可是在世諦流佈的層面,為了傳播佛法,把修行的方法和目的告訴人,必須假借語言文字來傳達,因此,禪宗表面上看起來非常矛盾,它既講「不立文字,教外別傳」,而歷來禪宗的語錄、公案比任何一個宗派的教理記載還要豐富,如《景德傳燈錄》、《五燈會元》、《指月錄》、《續指月錄》等,近代有人繼續編《續燈錄》,你從《卍續藏》裡可以看到禪宗語錄之卷帙浩繁,比起華嚴或其他講教理的宗派還要多,這並不奇怪,只要你瞭解「不立文字」的涵義,並不是要你像個啞巴或文盲,不說不寫,而是要你先認識文字的限制,不去執著文字相,語文只是一種權巧的工具,我們能夠藉語文來說明修行的方法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