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 95


禪,日語發音為zen,中文發音是ch'an,印度俗語為jhāna,雅語為dhyāna。從修行禪的行為來說,可譯其義為靜慮,從禪的實體來說,可譯其義為定,從修行禪的結果來說,可譯其義為功德叢林。

禪乃中國通用的名詞,是梵語禪那的簡稱,在印度多叫作瑜伽(yoga),禪那的語根是由思惟或靜慮而來,是用來統一身心的修行方法。在印度思想史上的使用法頗不一致,佛教的密宗,即將修行的方法,稱為瑜伽(註一)。佛教的唯識學派,也以瑜伽為名(註二)。它的意思是「相應」,即是用數息觀等方法,把散亂的心念收攝,集中一境,專念一物,使心與正理等相應。從佛教立場看它,它就是奢摩他(止)及毘鉢奢那(觀),佛教以外產生於印度的宗教中,即有一派被稱為瑜伽派(註三),然其內容及觀法的對象,顯然不同於佛教。總之,瑜伽是人們透過靜坐修禪觀的方法,得到三昧,顯露與自性相應,或外道之神與我相應冥合的宗教經驗及其過程,即為禪定。

佛陀出現人間的目的,是在幫助人闡發本自具足的自性或佛性。佛陀在《雜阿含經》中對於禪觀方法的修行指導均有廣泛的說明,這便是構成原始佛教經典的主因。

自佛教初傳中國,以迄佛教成為純中國化的事物,佛教徒們所從事的工作,